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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六举措做好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

发布时间:2017-03-15    来源:  浏览次数: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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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卫计委要求,结合实际,宁晋县对妇幼健康工作进行了改革,出台了《宁晋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一是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统筹负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重大公卫项目、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的实施。

二是村计生办、村卫生室对本村新婚和再生育夫妇进行摸底,督促他们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县计生服务站)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已怀孕12周内孕妇进行摸底,督促其在孕12周之前及时携带夫妇双方身份证到县妇幼保健院体检、建档、建卡。

三是由县妇幼保健院为孕12周内孕产妇进行体检和第一次产前随访,并发放《孕产妇保健手册》、《母婴保健卡》。

四是由孕产妇所属乡镇卫生院或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产前第2-5次随访,由乡镇卫生院医生和乡村女医生组成服务团队,划分区域,明确分工,完成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

五是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要求,我们与专业技术人员合作、研发了“妇女健康服务管理系统”软件,分为县妇幼院、乡村卫生院(室)两部分,共用一个服务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数据库、孕产妇保健服务数据库、公共卫生软件数据库实现了互联互通,孕前优生检查、孕产妇健康管理、“艾梅乙”检查及“两癌”筛查实现了一体化管理。

六是项目资金由县卫生计生局统一管理,按照“钱随事走”、“奖优罚劣”的原则,依据承担项目的医疗保健机构工作数量、质量拨付经费。通过实行一体化运作,孕前、孕中、产后服务无缝对接,缩短了服务流程,减少了重复录入,节省了人力物力,提高了工作效率,极大方便了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