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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卫生计生信息》2016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16-03-28    来源:  浏览次数: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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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3期

                邢台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

 


 

我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工作

受到省卫计委通报表扬

近日,省卫计委下发了《关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情况的通报》。《通报》对我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这次大型医用设备管理检查我市的得分情况为:三级医院99分,二级医院97分,综合得分98分,三项评分指标均为全省第一。《通报》在介绍好的经验做法时,特别对我市人民医院在设备档案管理、医技护人员资质、单机核算、影像控制等方面的做法予以表扬,并要求省内其他医院学习借鉴。(规划信息科)

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双十”宣传服务活动

为顺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市卫计委以人为本转变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计划生育服务新机制。3月4日,市卫计委召开全市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工作会议,对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深入开展“双十”宣传服务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主要方式是由乡村计划生育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志愿者走进十类群众家中,开展十项宣传服务工作,以优质服务赢得育龄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一是到未婚适龄青年家庭,宣传《婚姻法》、计划生育政策和生理卫生知识,提供婚前咨询服务;二是到新婚夫妇和一孩计划怀孕夫妇家庭,宣传优生优育知识,发放预防出生缺陷药物,提供孕前优生咨询服务;三是到符合政策怀孕夫妇家庭,宣传孕期保健知识,提供孕期保健咨询服务和生育登记代办服务;四是到产后夫妇家庭,宣传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知识,提供避孕节育指导服务;五是到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夫妇家庭,宣传避孕节育知识,提供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六是到流动人口家庭,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提供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七是到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宣传科技致富知识,提供就业信息和技术培训服务;八是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宣传计划生育帮扶政策,提供日常生活、农业生产、就医照护等服务;九是到计划生育老年家庭,宣传计划生育养老政策,提供养老志愿服务;十是到政策外生育家庭,宣传计生法律法规,提供社会抚养费缴纳服务。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把这项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坚持下去,乡、村宣传服务人员做好记录,建立档案,力争把这项工作打造成新时期我市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亮点。(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

【工作简讯】

●  市卫计委女干部参加“三八”健步走活动 3月8日,我委组织30多名女性干部职工,在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付素霞的带领下,参加了邢台市第四届“三八”健步走大型群众体育活动。活动在七里河健身绿道举行,我委队员们英姿飒爽,精神抖擞,全部走完了8公里赛程,展现了卫生计生系统女干部积极向上、阳光健康的靓丽风采。(直属单位党委、妇委会)

●  市三院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近日,市三院工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近年来,市三院工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健康体检、大病救助、工会福利等常态化职工关怀机制,让全院干部职工切实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市三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