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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营造安全卫生的游泳环境,邢台市卫生监督所自6月7日起对邢台市滨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青家园游泳馆、邢台市滨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滨苑游泳馆、邢台市万鹏健身服务有限公司、邢台市万鹏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桥东分公司、桥东区天唯游泳馆、邢台乐达健身休闲有限公司、邢台春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邢台一加健身公司、桥西区杰特游泳馆、金碧物业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等11家游泳馆开展了全方位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游泳场所是否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游泳馆是否悬挂信誉度等级牌和卫生检测报告;游泳馆的基本设施是否合格(是否有循环净化给水系统、强制淋浴、强制浸脚池、公共卫生间、禁泳标识、每日池水的检测结果公示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顾客用品是否消毒。
检查中发现邢台市万鹏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桥东分公司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试营业,监督员当场书写了《现场笔录》和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任何营业活动,待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其它10家均取得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但由于刚刚开业,游泳场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每日的消毒没有记录或记录不全、新上岗的个别服务员没有取得健康证明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下一步还将对整改结果进行回访,回访后对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将立案查处,以确保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游泳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