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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汛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防止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市卫生监督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于5月底6月初对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了汛期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按照《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重点监督检查了市区内市政供水单位的水源卫生防护、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运转状况、消毒剂的储备、消毒设施的备份及配件的储备、进出厂水的水质检验、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管供水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培训、应急预案的制定及落实等情况;现场还使用携带的快检设备与企业检验人员分别对出厂水的二氧化氯余量、浊度、色度等进行了检验对比。卫生监督员要求供水单位要全面做好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切实加强水质消毒,注意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运行情况,认真做好水质自检和数据记录,密切关注饮用水水质色度、浑浊度、PH值、消毒剂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卫生学指标的动态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按规定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处理。
汛期饮用水卫生安全面临诸多挑战,为了有效做好汛期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预防介水性疾病暴发流行,我所制定了汛期工作预案,成立领导组织,并对应急队员进行专项培训,24小时待命确保汛期监督监测工作有序开展,保障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