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我市新增4个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发布时间:2018-12-26    来源:  浏览次数:3924
sm.jpg big.jpg dy.jpg

近日,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印发通知,确认我市桥西区、平乡县、威县、清河县达到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估要求,被授予“河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称号。

2018年,根据《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和《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技术评估的通知》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组分别对各市申报遴选的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单位进行了材料预审和现场技术评估,最终确认了14个县市区达到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估要求,授予 “河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称号。

通知要求,取得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称号的县(市、区)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对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总结先进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完善长效机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慢性病防控融入所有政策,促进慢性病防控工作向纵深开展,为减少慢性病危害,改善人民群众健康,建设健康河北,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