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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3期
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专项行动将持续到今年10月,主要包括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周边等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无证“黑诊所”;以农贸市场、学校周边、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以城区生活美容机构、写字楼美容工作室、健康养生机构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以小诊所、医疗美容机构等为重点,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上岗、超范围违规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虚假宣传药品或保健品、误导招揽患者等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欺诈患者等违法行为。(法监科)
我市开展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监管,整顿和规范执业行为,打击和整治中医医疗行业乱象和非法行医,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从即日起至今年10月份,将在全市开展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行动。监督检查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中医(合中西医结合,下同)医疗机构和举报集中的非医疗机构。通过开展监督检查行动,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中医医疗机构。建立问题台账和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査、违法必究;并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研究建立长效机制,督促指导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对典型案例要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中医科)
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8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联合印发了《邢台市2020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18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宣传周活动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为主线,以“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为主题,聚焦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全面推动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的浓厚氛围。(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