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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健局、市直及驻市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河北考区关于开展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冀医考办〔2025〕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8日10时至2月21日24时(网址http://www.nmec.org.cn),逾期不予补报。
2.2024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5年仍须网上报名并到考点进行现场审核和指纹采集,方可参加2025年医学综合考试。
3.自2025年起河北考区恢复“省直”考点,全省公共卫生类别考生全部选择“省直”考点报名,并在“省直”考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审核方式
2025年实行现场审核方式。
报名、审核流程:1.考生网上报名,无需网上上传材料;2.各县(市、区)卫健局、市直及驻市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负责对辖区内或本单位考生报名材料(见附件1)进行收集、整理、核实,2025年实践技能考试免考考生(报考通知单)与非技能免考考生报名材料按照类别单独统计整理(见附件2);3.各县(市、区)卫健局、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将考生报名材料送至考点初审(审核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至3月10日),并在报送时携带电子版《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信息统计表》;4.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指纹采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5.考区复审(为最终审核,审核结果不予修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考点接受邢台市现役军人、部队文职人员等考生报名审核(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报名材料并报至考点现场审核)。
二、报考要求
(一)凡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审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将严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 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二)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时间。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23年8月21日(含)前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须于2020年8月21日(含)前注册,方可报考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期间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需提交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三)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考临床和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专业、注册年限等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四)除军队医疗机构、三级甲等医院、各级疾控中心外,其他医疗机构均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必须标注诊疗范围)。非现役军人在部队医院试用或执业的,须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或单位红头文件证明。
(五)《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仅考试当年有效。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满考核证明》,如执业地点涉及多个单位,须提交每个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每个单位1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签名章,缺一不可)。
(六)2024年毕业的应届生需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七)短线医学专业加试:报考执业医师的试用岗位必须是院前急救、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申请加试需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及《公示证明》,2024年毕业的应届生不能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八)规培学员在规培基地所在地的考点报名。规培基地需提供报考的规培学员名单,并在考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右上角标注“XX级专硕规培”或“XX级社会规培”的标识。
(九)凡持2003年(含)以后毕业的中专学历报考者,须提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网-“学历认证服务”)。
(十)毕业证丢失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的教育部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或“学历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三、 网上缴费
考试实行网上缴费,河北考区复审通过后即可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参加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免考的考生无需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因个人原因缴费后未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各县(市、区)卫健局、市直及驻市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认真做好本辖区、本单位考生的报名材料收集、审核及指纹采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报名工作高质高效完成。同时,要严格审核考生报考信息,严控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
附件: 1.报名材料装订要求
邢台市卫生健康委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