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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 A)
邢卫建议字〔2026〕12号
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次会议第17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冬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市安宁疗护服务已迈出探索步伐,全市39家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为重病晚期老年人提供临终关怀服务,但正如您所言,我市安宁疗护服务仍存在资源分布不均、医保保障有壁垒、服务标准不统一、社会认知度偏低等问题,县域及农村服务空白较多,城乡居民未纳入安宁疗护医保报销范围,规范化、精细化服务水平亟待提升。结合《河北省年老龄健康工作要点》及您的建议,我委明确2026年应加强安宁疗护机构(含病区、病房)规范建设,具体内容为统筹资源,指导推进三级综合性医院建设安宁疗护中心、二级综合性医院设置安宁疗护病区,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安宁疗护病房。安宁疗护机构(含病区、病房)应该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增加“临终关怀”科目;二是医疗服务价格在医保部门备案;三是规范开展心理社会支持和哀伤辅导、预立医疗照护计划、善终准备等13项安宁疗护服务。
为实现目标,我委将重点推进三项工作,助力构建布局合理、保障有力、服务规范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切实维护终末期患者生命尊严。一是优化资源布局,补齐服务供给短板。统筹全市医疗资源,分层推进三级医院建安宁疗护中心、二级医院设安宁疗护病区、有条件基层机构设安宁疗护病房;鼓励养老、社区照料机构增设相关床位,填补县域、农村服务空白。二是抓实资质审查,严把质控规范关口。安宁疗护质控中心严把全市安宁疗护机构(含病区、病房)资质审查关口,将执业许可证增列“临终关怀”科目、医疗服务价格医保备案等作为核心核查条件,通过材料初审与现场核验开展准入审查,并建立动态复核机制,对资质不达标机构限期整改,整改无果则暂停其服务,从源头保障安宁疗护服务合规开展。三是强化基础支撑,培育良好发展环境。加强安宁疗护专业人才培养,将相关知识技能纳入医护继续教育,打造专业服务队伍;多渠道开展科普宣传,破除公众“安宁疗护=放弃治疗”的认知误区,普及生前预嘱理念,营造尊重生命的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6年5月18日
领导签发:邱海飚
联系人及电话:杨爱臣 521582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