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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第24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8-04    来源:  浏览次数: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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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 A

邢卫建议字〔202621



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次会议第24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宋华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政策破解基层医生短缺问题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我委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结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答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县域本土人才培养规模

我市严格对标落实国家及省级顶层政策文件,持续推进基层医学人才定向培养工作。

一是全面执行《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办、国办2023年印发),稳步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完善定向就业与服务管理机制。

二是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要求,规范县域定向医学生培养与输送,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强化县级医院规范化培训与业务指导。

三是依托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河北省“基层医疗服务强基提能工程”等政策载体,持续开展基层医务人员系统化培训,完善基层卫生人才继续教育体系。

二、关于建立县乡人才双向流动平台

我委依据上级政策部署,推动县域医共体人才一体化配置与双向流动。

一是落实中办、国办文件要求,健全县管乡用、乡聘村用人才使用机制,依托县域医共体搭建县乡人才双向流动平台,推广线上线下结合、人工智能辅助的技能培训模式,建设基层医生实训基地。

二是执行《河北省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若干措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县乡统筹使用与规范化培训,畅通人才下沉与交流渠道。

三是按照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相关部署,持续完善基层医务人员线上培训、线下进修机制,推动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定期到基层服务、基层医务人员到县级医院进修学习常态化。

三、关于增强县域医疗职业吸引力

我市严格对照国家、省政策要求,不断优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执业环境与保障机制。

一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关于基层服务经历与职称晋升挂钩的政策规定,执行河北省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论文、科研、职称外语不作硬性要求,突出临床服务能力评价,实行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二是依据河北省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收支结余提取奖励资金等政策,优化内部分配机制,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待遇保障水平。

三是落实河北省关于基层人才编制、招聘倾斜政策,盘活县域编制资源,加大基层岗位招聘倾斜力度,完善基层医务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与激励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职业宣传,提升职业荣誉感与社会认同感。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对标国家、省各项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举措,不断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使用、激励、保障体系,全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感谢你们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以上答复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6年518





领导签发:邱海飚

联系人及电话:杨爱臣 521582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