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卫生健康信息》2022年第5期
2022年第5期
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内丘县被重新确认为河北省卫生县城
3月1日,河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发《关于2021年省级卫生城市(县城)复审情况的通报》,重新确认4个城市、12个县城为河北省卫生城市(县城)。我市内丘县通过复审,被重新确认为河北省卫生县城。同时,内丘县因得分高、巩固卫生创建工作成果好,成为全省唯一被点名表扬的县城。(爱卫办)
我市公示115家托育机构
为便于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对接专业、科学的托育机构,市卫健委组织各县市区卫健局对本辖区内已经在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有关机构招生意向进行了登记,经过机构同意在全市公示。公示信息包括机构的登记备案名称、详细地址、意向招生范围、自身优势特长和联系方式等。此次公示的115家托育机构可提供托位规模在9000个左右。(老龄科)
市卫健委启动省级托育机构试点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婴幼儿照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近日,市卫健委在全市启动了为期四个月的省级托育机构试点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该行动要求到2022年6月底前,全市22家省级托育试点机构全部通过星级评定,达到三星级及以上标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引领全市托育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市卫健委负责成立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团队和22家省级托育试点机构星级评定结果的认定;市级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团队负责托育机构的工作指导和星级评定;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托育机构工作指导和督导,组织托育机构进行自查、自评工作;托育机构负责机构自身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河北省托育机构质量评价标准(2022年版)》要求,22家试点机构除达到十项一票否决项目标准之外,综合评分需达到80分及以上;其他77家市级试点机构参照执行。(老龄科)
清河县谢炉镇卫生院被评选为“基层服务能力提升亮点机构”
近日,国家卫健委公布了120个“2021年基层卫生健康优秀创新案例”,我市清河县谢炉镇卫生院被评选为“基层服务能力提升亮点机构”,是全省唯一一家入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卫生科)
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开展“3·15”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自3月1日起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启动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公共场所卫生:结合市级双随机抽查对20余家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目前,存在问题单位均已整改到位,并递交了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消毒产品:在全市范围内对全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部分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等使用单位的消毒剂、抗抑菌剂、卫生湿巾等消毒产品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目前,共监督检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19家,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36家,分别对1家违规生产企业和1家连锁药店进行了立案处罚。涉水产品:对全市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目前,已对11家(含市直企业6家、县直管企业5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原材料出入库记录不完整、成品就地存放等个别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卫生健康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