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14    来源:  浏览次数:15649
sm.jpg big.jpg dy.jpg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邢卫提案字〔2023〕6

 

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刘群朝委:

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医院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动医疗资源下沉。近年来,我市以医联体建设为抓手,大力促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成立以三级综合医院为牵头单位,辖区二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城市医疗集团,逐渐转变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医疗集团内部推动制定上下级医院双向转诊病种管理目录,建立双向转诊管理制度,完善对转诊病人的服务衔接和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机制,以实现医疗集团内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畅通患者上下转诊渠道。同时医联体内部也建立了医务人员派驻制度,根据基层成员单位医疗服务需求,制定持续的帮扶培训计划,定期选派经验丰富专家到成员单位带教坐诊,免费接收成员单位医务人员进修学习,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满足辖区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二、建立报销比例差异制度。根据我市现行政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标准: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200元、300元、6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96%、93%、88%,医保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再提高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标准: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100元、400元、1000元,报销分别为90%、80%、65%。为缓解三级医院就诊压力,对基层医疗机构实行一级医院报销比例,即起付线较低,报销比例相对较高。对需要长期用药的门诊慢(特)病参保患者,我市执行门诊慢(特)病政策,均按照病种给予不同的限额报销,以缓解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

三、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补助标准逐年提高,2023年公共卫生服务标准提高到89元,2023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政府投入6.5亿元,全部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我们将认真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区医院的投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完善财政投入长效机制。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以上答复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2023年5月24日

 

 

领导签发:杨辉

联系人及电话:张艳,5215826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