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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现将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新理念
(一)坚持推动理论学习。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制度,多次以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工作推进会等形式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行研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2023年3月份,开展党章学习月活动,通过通读党章、集中学习、答题测试、集中整改等形式对党章进行深入学习;2023年5月份,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3年6月份,委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2023年9月份,委机关主题教育读书班,认真研学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相关内容,并进行了研讨交流等,做到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12月4起邀请委法律顾问李正君律师进行宪法讲座、乔丽君律师进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授课。
(二)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委党组书记、主任杨辉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邢台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机关作表率。
(三)按时上报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工作安排,按时上报2023年上半年及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二、坚持依法行政,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邢台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对涉及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起草以市政府名义下发规范性文件和委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提出宣布失效建议2件,废止本单位规范性文件1件。
(二)依法、科学、民主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按照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卫生健康行政决策机制。在出台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前,认真征求各有关部门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对其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可行性进行评估和论证。2023年以来由我委牵头起草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2件。
(三)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邢台市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要求。一是全力做好营商环境工作。5月份市卫健委党组会专题研究优化营商环境问题,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努力营造优化营商环境良好氛围。其次,5月24日市卫生健康委召开委机关党组优化营商环境民主生活会,将任性执法、选择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内容来抓,聚焦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问题,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健全行政执法各项长效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举办优化营商环境法律知识培训。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持续优化遵法守纪、公平正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5月16日邢台市卫生健康委邀请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李正君律师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法律知识培训。李正君律师以《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为题目,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做好卫生健康领域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包括落实医疗机构自主管理主体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进行了详解。三是推行“包容审慎”制度。开展执法温度提升活动,树立“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全面推行卫生健康领域包容免罚清单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在执法实践中的落实和相关成果落地,市本级2023年对4起符合免罚条件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开展平安医院建设,以平安医院建设为抓手,提升社会治安风险防控法治保障水平,严格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不断规范依法执业行为。加强医院治安管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严肃查处和打击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优化医疗服务,努力创新服务流程,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同时,积极化解医疗纠纷,努力做到息诉罢访。截至目前,我市未发生涉医违法犯罪案件。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制定3项制度、3个办法,编制了4项流程图、5个清单,并及时在委网站进行公示;同时,按三项制度要求,及时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六)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与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等工作。今年以来,律师顾问共参与行政执法案件的讨论指导、各项业务合同审查等有关事项,有效做到防范风险。同时,3名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委机关法治工作,不断提升委机关法治工作水平。
(七)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社会回应,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同时,通过委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微信平台及时发布法治信息,对全系统法治建设和政策法规文件进行宣传解读,解答法规政策。
(八)全面推开“法治医院”创建工作。2020年以来,我委扩大法治医院创建覆盖面,要求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推广应用,法治医院试点建设“六个一标准”被省卫健委高度肯定,今年我委把法治医院建设纳入到对下属单位季度考核当中。“法治医院”创建工作的开展,增强了我市医务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提高了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依法执业、依法办事的理念,有效推动现代医院管理的逐步深入,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更为干净良好的就医环境,有力推动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强化科学立法,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积极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13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8件、政协委员提案94件,建议主要涉及疫情防控、疾病预防、基层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发展、医养结合、妇幼健康等方面。我委在承办工作中,认真吸纳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工作、补齐短板,助推了卫生健康各项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制定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清单。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委制定并发布了2023年邢台市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清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改善了执法环境。
(三)积极配合参与立法活动。对《中共邢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中国式现代化法治邢台场景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邢台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积极提出反馈意见。今年我委没有市人大需要参与的立法项目。
四、维护司法权威,积极支持司法机关工作
(一)积极维护司法权威。我委积极配合政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存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或在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情形。
(二)积极支持审判机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邢台市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强化府院联动进一步提升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若干意见》,并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落实了行政机关受理矛盾纠纷首问责任制,及时有效化解卫生健康领域的争议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3年以来我委无行政应诉案件,不存在需要履行的生效裁判,也没有收到有关法院或检察院的司法建议。
(三)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工作。2023年以来,我委行政执法未发现需移交司法机关的刑事案件,也未收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
(四)积极支持公安机关工作。2023年以来,我委积极支持公安机关工作,为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结合本部门工作,积极服务生产安全,积极推进平安医院建设,用法治行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法保障医院及医务人员正当权益。
六、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做好卫生健康执法工作
(一)根据《省卫健委职业健康工作跟踪问效情况通报》,邢台市实施职业健康分类监督执法试点探索,健康企业建设获得全省唯一入选国家卫生健康委行政推广优秀案例。
(二)根据《河北省司法厅关于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情况的通报》,邢台市卫健委2个案例获得省司法厅行政执法优秀案例。
七、下一步工作
尽管我委的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医疗卫生综合监管难度大、卫生健康执法力量有待加强等问题。2024年我委将以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为核心,提升卫生执法能力为基础,以法治宣传为抓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整体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以法治思维规范行政行为,以法治方式妥善处置医疗纠纷,引导建立良性的医患关系,持续改善医疗环境,持续推进健康邢台建设。
邢台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