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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宁晋县卫生健康局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和《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现场评估标准》等有关规定,邢台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邢台京宁医院进行了全面的现场评估和复核。根据评估结果,经研究,拟将邢台京宁医院纳入二级综合医院管理。现按程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17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6月17日前,向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邢台市信都区中华大街201号,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医政药政科,邮编054000。联系电话:0319-5215857。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