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委编写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主动公开。我委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两大阵地,及时公开机构信息、政策性文件、权责清单、执法信息、预决算信息、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信息公开年报、规划信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等。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配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其他卫生健康工作新闻发布,为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供专业回应,引导舆论。2021年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37。参加国家卫健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1次,组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1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规定,我委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了单位地址、受理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及邮政编码。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现场申请、网上申请、书面申请等申请方式,对收到申请后的处理流程也提出了明确要求。2021年以来,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件。

(三)加强政策解读。建立健全政策发布制度,在委机关网站开设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委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重点民生实事等事项多形式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制定新闻发布制度,设立了新闻发言人,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解读相关政策,同时组建新闻发布团队。积极做好对上宣传工作,及时向中央电视台、新华社、河北电视台、河北日报等中央、省级媒体推送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新闻线索。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刊稿2100余篇次,其中省级以上媒体850篇次,市级媒体1250篇次。

(四)做好政务舆情回应。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网络舆情呈爆发式增长,我委完善工作专班,印发《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实施方案》,完善舆情监测、上报反馈和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准确研判,及时反馈。主动与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联系,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全面加强网上舆情应对。

(五)推进政府网站建设。建立了信息联络员制度,由各科室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在信息的收集上形成了“科室联动、上下配合”的局面。坚持严格的信息审查制度,印发《网站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了网站发布信息的审查。同时,认真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对门户网站逐项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着力更新完善网站内容,“四不”问题基本得到纠正。按照网站建设要求,在网站首页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添加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站地图、党政机关标识、网站标识码、网站域名信息备案号、公安备案号等信息,为网站的合法性、正规化提供了保障,方便群众留言咨询和线上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9.32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一是强化权力运行公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要公开征求意见,公布决策草案、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等。二是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重大疾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等工作动态、政策信息等内容。大力开展健康科普,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社区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三是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政府网站、本单位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图表图解等形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重要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我委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邢台市卫生健康委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