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邢台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邢台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工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工作质量,依法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策文件发布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强。着力抓好政策信息公开发布,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全年更新各类政府信息890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达300余条。委官方微信公众号累计刊发信息共计230余期1350余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多达20多万人,今日头条累计阅读量达86万次,官方网站浏览量达684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在委机关网站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了单位地址、受理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及邮政编码。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现场申请、网上申请、书面申请等申请方式,对收到申请后的处理流程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复率达到了100%;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策解读进一步强化。建立健全政策发布制度,开设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设立新闻发言人,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解读相关政策,同时组建新闻发布团队。与邢台日报社联合开办《权威发布厅》以及掌上邢台app《战疫情》等专栏,在燕赵都市报、邢台日报、牛城晚报开设《健康周刊》《健康科普》等专栏全年刊发100期;与邢台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对话名医》《名医热线》等栏目,全年刊播102期。积极向中央电视台、新华社、河北电视台、河北日报等中央、省级媒体推送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新闻线索,全年共刊发1800余篇次。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按照网站建设要求,在委机关网站首页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建立完善政府网站管理机制,制定了信息联络员制度,由各科室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在信息的收集上形成了“科室联动、上下配合”的局面。规范开设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及时准确发布我市卫生健康系统的工作动态、特色亮点工作和健康知识,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我市最新卫生健康政策和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进一步强化。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明确公文公开属性界定流程,依法、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制定2023年市级公立医院业绩考核细则,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切实加强和完善公立医院管理,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6.86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群众多样化需求之间仍存在一定差距。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需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权力运行公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公开征求意见,公布决策草案、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等。二是及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我市最新卫生健康政策和工作动态三是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委机关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图表图解等形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重要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邢台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1月24日